1.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。
2. 根据学校整体规划,参与编制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,参与全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。
3. 配合学校发展规划处组织编制和报批工程项目建议书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4. 负责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,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,负责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。
5. 负责项目土地及规划审批、开工审批和竣工备案等工作。
6. 配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。
7. 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,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、质量、进度和投资控制。
8. 负责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、工程进度款拨付和竣工结算工作。
9. 负责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,负责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、转固等工作。
10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